1. 招标条件
| 项目编号 |
371501495020037202451F023429 |
项目名称 |
聊城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及路面改造工程 |
| 项目所在地 |
聊城市 |
建设性质 |
大中修 |
| 招标备案号 |
SG202405532-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 招标编号 |
SG202405532 |
招标类别 |
施工 |
| 项目立项单位 |
聊城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立项文号 |
聊交发【2024】9号、15号 |
| 项目法人单位 |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招标人 |
聊城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
| 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请登录)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技术评分最低标价法 |
| 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双信封 |
| 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8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省财政资金+地方投资 |
| 评标细则 |
查看评标办法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聊城市2024年普通国省道养护及路面改造工程施工一标段、二标段包括:①G309青兰线茌平实验高中路口至王桥村及四百路口至杨庄村段修复养护工程,一级公路,K508+443-K513+454、K516+467-K525+768,实施里程14.312公里,路面宽22-30米;②G341黄海线济聊界至东阿张山村段、东阿任集村至黄屯路口段修复养护及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工程,二级公路,K377+821-K382+050、K385+050-K387+036,其中功能性修复(K378+809-K382+050)里程3.241公里,旅游服务功能提升里程6.215公里,路面宽12米;③S246临邹线东昌府闫庄村至黄河渡口连接线入口段修复养护及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工程,二级公路,K76+323-K98+208,实施里程21.885公里,其中功能性修复里程21.885公里,旅游服务功能提升(K78+016-K98+208)里程20.2公里,路面宽12米。 2.招标范围: 施工一标段:负责G309青兰线茌平实验高中路口至王桥村及四百路口至杨庄村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施工二标段:负责G341黄海线济聊界至东阿张山村段、东阿任集村至黄屯路口段修复养护及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工程、S246临邹线东昌府闫庄村至黄河渡口连接线入口段修复养护及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 |
| 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施工一标段,标段号:SG1,起始桩号:K508+443、K516+467, 结束桩号:K513+454、K525+768,标段长度:14.312KM;2. 标段名称:施工二标段,标段号:SG2,起始桩号:K377+821、K385+050、K76+323, 结束桩号:K382+050、K387+036、K98+208,标段长度:28.1KM。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标段号)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施工一标段
(SG1) |
负责G309青兰线茌平实验高中路口至王桥村及四百路口至杨庄村段修复养护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 4、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且资质证书标明的从业范围满足一级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要求)。 |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公路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岗项目。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甲级)。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其他要求 |
无 |
施工二标段
(SG2) |
负责G341黄海线济聊界至东阿张山村段、东阿任集村至黄屯路口段修复养护及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工程、S246临邹线东昌府闫庄村至黄河渡口连接线入口段修复养护及旅游服务功能提升工程施工图范围内的路面、桥梁、交通安全设施、绿化工程施工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及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 4、具有交通安全设施养护资质。 |
| 业绩要求 |
2014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以交工验收证书时间为准)内至少完成过2个公路工程施工业绩。 公路工程指:二级及以上公路工程(含路面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大(中)修工程。 |
| 财务要求 |
投标人在近三年(2020-2022或2021-2023年度)每年的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均不小于1。 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三年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信誉要求 |
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 (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7、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情形。 注: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须满足上述要求。 |
| 人员要求 |
1.项目经理(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具有注册在本单位的公路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2.项目总工(1人):具有公路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具有5年(含)以上公路工程施工经验。无在岗项目。
3.安全生产负责人(1人):具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无在岗项目。 注:联合体投标的,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安全生产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供。 |
| 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违规分包。 |
| 联合体要求 |
本标段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形式申请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公路养护作业资质(路基路面养护乙级及以上)。联合体成员应具备投标企业资质要求的一项或多项资质,且联合体资质必须满足对投标企业的资质资格要求。联合体成员数量不得超过2家。 |
| 其他要求 |
无 |
| 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段。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2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2个标段。 |
| 3.3 |
…… |
| 3.4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 3.5 |
…… |
| 3.6 |
本项目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以及评标专家将对投标人提供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或投标文件中人员、业绩等资料进行核査,并面向社会进行公示。在评标期间发现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其投标将被否决;在签订合同前发现作为中标候选人的投标人提供了虚假材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将对投标人上述弄虚作假行为上报省级和国家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作为不良记录纳入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2024-05-10至2024-05-14 |
| 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请登录) |
| 4.3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请登录)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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