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采购项目编号:信国资(公开招标)2024-011号
2、采购项目名称:信阳润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预算金额:8300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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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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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xys202404008-1 |
信阳润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车辆保险服务项目 (二次) |
830000 |
5、采购内容:信阳润信汽车租赁有限公司共126辆车(暂定)的商业险及交强险办理、险情出险及救援服务、合同约定的其他相关服务。
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服务期满一年经采购人考核决定是否延长合同期)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要求。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9、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该项目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第六条第3款之规定: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本项目落实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及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拥有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开展保险业务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分支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须具有《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
②投标人须为总公司或省级分支机构或市级分支机构。投标人为市级分支机构的,须提供省级及以上级别机构出具的授权证明或备案证明。
3.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须提供加盖公章的声明函。)
3.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 、《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豫财购〔2016〕15 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查询结果截图随采购文件存档,并以此次查询结果为准,其他均不作评审依据)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4年5月10日 至 2024年5月15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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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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