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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 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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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示教育片制作及相关服务,包括:视频选材、剧本编写、主持人指导培训、拍摄、剪辑、案例取景、道具制作、场地使用、演员、导演、剧组人员、化妆、服装、布展、配音、字幕、动画和修改服务等,共5集,约90分钟。 1)根据采购单位需求,提供艺术和拍摄创意、策划主题突出的警示教育片; 2)根据确定的方案和创意撰写文案,挑选案例、拍摄、编辑、制作警示教育片; 3)提供专业演说拍摄场地服务; 4)修改、完善某部自行摄制的视频片,提升视频质量和主题。 |
提供1080/25P全高清MPG及MP4、PAL制式数字视频,提供光盘3000套(含外包装及设计),光盘要求为原料级,超亮,a+。另需提供10套硬壳精装光盘,光盘要求为原料级,超亮,a+。另需提供30套电子显示屏。 |
采购人指定地点(黑龙江、吉林、辽宁、山东、内蒙古)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9月15日前完成警示教育片制作并审核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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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投标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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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2.项目预算:50万元;
3.最高限价:50万元;
4.本项目确定1家供应商中标,中标价格确定方式按照中标供应商投标报价执行。
四、投标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3年以上的非外资独资企业或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直接控股或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场经营地址或注册登记地址为同一地址的不同生产型企业,股东和管理人员(法定代表人、董事或监事)之间存在近亲属或相互占股等关联关系的不同非国有销售型企业,也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近亲属指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近姻亲关系。
(四)……。
(五)本项目特定资格:投标人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单位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证书。
(六)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七)凡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必需进行注册。供应商可先行获取采购文件,但必需在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成注册,完成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供应商须在报价文件中提供完成注册截图,否则投标无效)。
五、申领时间:2024年5月8日至5月14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申领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