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标内容:大连市普兰店分公司物业及食堂服务项目。(详细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采购预算:28.56万元
最高限价:见下表(投标人报价超出月拦标限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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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项目 |
服务内容 |
要求 |
月拦标限价 (万元/月) |
服务期限(月) |
合计(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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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洁服务 |
保洁服务:普兰店区分公司综合办公楼和院内生产辅助用房、院内揽投站及进口邮件处理场地、前后院室内室外地面、墙面、玻璃、外围庭院的日常清理保洁服务,每周6日,每日工作8小时。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0.23 |
24 |
5.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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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服务 |
食堂服务:普兰店区分公司综合办公楼食堂每周5日早餐午餐的供餐服务,工作时段为5:30—13:00,用餐人数为平均140人次(含护运及保安人员、市公司转运人员)。 |
详见技术规范书 |
0.96 |
24 |
2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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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
28.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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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投标报价包括乙方根据本合同约定在其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全部价款,该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应承担的人工成本、物料用品成本、保险、税费以及其他成本、费用和营业外支出(如侵权赔偿、罚款等)。除此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及其从业人员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2.报价费用应是合同规定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体现,包括采购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费用及不可预见风险等所有费用。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或具有营业执照的个体经商户,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的相应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所要求的产品和服务;并能够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2)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近3年以来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标采购活动;
(4)本项目投标人具有资金垫付能力;
(5)经营范围覆盖全大连市地区;
(6)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7)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包次投标。
(8)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9)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辽宁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四、招标文件发售和截止时间:自2024年5月9日起至2024年5月22日每天9:00—11:00、13:30—16: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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