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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热源厂西侧一段除渣系统维修材料(含拆除、安装)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9 收藏项目

(资格后审)

 

项目概况

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热源厂西侧一段除渣系统维修材料(含拆除、安装)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吉林省法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长春经开区总部基地二期C区D1栋401室,世纪大街与营口路交汇处)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5月2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供热集团有限公司营口分公司热源厂西侧一段除渣系统维修材料(含拆除、安装)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JLFL2024-0502;

1.3采购预算:36.9万元;

1.4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1.5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1.6采购数量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验收的合格标准;

1.8适用范围:本项目适用于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供热集团有限公司分公司及子公司。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等。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包括本次采购项目的生产、经销或代理等相关内容),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货到买方指定现场,卖方负责运输、装卸、调试、安装并承担其费用。

3.2 投标人应按照《长春市财政局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信用体系建设简化投标人资格条件有关事项的通知》(长财采购[2022]2066号)文件要求在投标文件中提交反映其财务状况、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情况的资格条件承诺函,并对资格条件承诺函有关内容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

3.3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4信誉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3.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9日至2024年5月14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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