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云霄宾馆(党校食堂)租用净水设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288000元(每年48000元)
采购包1(云霄宾馆(党校食堂)租用净水设备的合同包1):
采购包预算金额:288000元(每年48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88000元(每年48000元)
谈判保证金: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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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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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23119900-其他租赁服务 |
云霄宾馆(党校食堂)租用净水设备 |
1(项) |
国内 |
详见谈判文件第三章 |
288000元(每年48000元)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租赁期限六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本项目的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环境标志产品:按照《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规定执行。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10日 至2024年05月13日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200元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4日 15:30(北京时间)(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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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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