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2024-WJTYZX-G1019
三、项目概况:
本污水站废气治理及站房维修改造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其中包括因环保需要进行污水站废气治理(安装活性炭吸附装置),确保治理后符合环保标准;原污水站房为临时彩钢板房,目前严重腐蚀老化,结构存在坍塌风险,拟对站房进行更新改造,更换结构、墙面、顶棚以及水电改造等,并新建值班室和危废间。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项目预算为56.1233万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污水站废气治理及站房维修改造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污水站废气治理及站房维修改造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九)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能力,在履约环节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经发现存在转包和违法分包行为,转包和违法分包的相关企业均将受到相关处罚。
(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十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十二)本项目拟派正项目经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应为本单位职工。
(十三)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2024年05月08日至05月13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售后不退。六、投标开始和截止时间
投标开始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05月28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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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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