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石楼北中1-中2井区隶属吕梁市柳林、中阳县。目前在运行排采井18口,目前产水约50方/天,将要投产的中8-6井组(7口井)排采井。根据日产水量和投产的井组,预测12个月总计产水量约为42400方,按照每辆车15方水拉运预计2827台班。水质情况:浅层煤层气井排采水的平均矿化度浓度(3893.18mg/L)。目前为使区块内排采水合规并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Ⅲ类标准,现对石楼北中1-中2井区排采水拉运与处理项目进行招标。
2.2招标范围
计划将现有18口井及将投产的中8-6井组(7口井)排采井委托具备处理能力的第三方进行拉运与处理。处理方式:执行第三方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要求,涉及柳林县、中阳县县域,预计处理量为42400方,工期为12个月。
2.3服务期限
12个月。
2.4服务地点
山西省吕梁市柳林县、中阳县。
2.5本项目不划分标段,选取1名中标人。
2.6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为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具有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括道路普通货物运输。
3.2.2具有有效的排污许可证;如未取得排污许可证,需要与具有排污许可证的企业签订水处理合同(提供合同扫描件及具有排污许可证企业的许可证扫描件)。
3.3 财务要求: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无资不抵债情况。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应提供2022或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财务报表附注,财务报表显示无破产或资不抵债(审计报告必须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成立日期晚于2022年1月1日的以成立年起计算。
其他组织如分支机构、事业单位、新成立的公司(2023年1月1日以后成立)等投标人若不能提供本单位的财务审计报告,需提供盖公章的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4 业绩要求: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至少具有1项处理煤矿水、排采水等类似项目业绩(提供合同及发票,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附网站查询截图,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5.3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的查询结果为准(附网站查询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
……3.6 人员要求:
3.6.1项目经理1人,现场负责人1人,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不能为同一人。
3.6.2运输司机至少2人,具有B2级驾照证,驾龄在2年及以上(以驾照证上的初次领证日期为准)。
投标人须提供项目经理和现场负责人的身份证与劳动合同,运输司机的身份证及驾驶证。
3.7 设备要求:污水拉运密封罐车至少3辆(每辆车至少15方),运输车辆类型符合重型载货专业作业车,车辆出厂设计储存体积为15方及以上,投标人提供车辆相应的产品资料或者说明书,明确表述罐体容积为15方及以上。若为自有车辆,投标人需提供车辆的购买合同及发票;若为第三方车辆,投标人需提供与第三方签订的协议或租赁合同。
3.8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9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3.10 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23时59分59秒至2024年5月13日23时59分59秒(北京时间,下同)内(请登录)报名。
4.2招标文件按套发售,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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