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村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省道S228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LL-2024-1012)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山西省长治市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李村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省道S228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招标项目编号:M1401000155207128001)由山西省长子公路段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煤矿补偿恢复资金,招标人为山西省长子公路管理段。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李村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省道S228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
项目规模及内容:李村煤矿采煤沉陷区综合治理项目省道S228矿山环境恢复治理工程(K54+100--K55+200),本项目采用原有公路技术标准,等级为:公路-Ⅱ级,设计速度 60km/h, 一般路段路基宽度12m,线路长度1.3 公里,路面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不分标段:路基工程、路面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等;具体内容详见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及工程量清单。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建设地点:省道228县长子境内
质量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本单位注册的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的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总工须具备公路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总工;
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5月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期间通过交工或竣工,以竣(交)工验收证明材料的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一项类似公路工程业绩;
3、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能参与投标:(1)被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且处于处罚期内的;(2)在交通运输部或山西省交通运输厅信用评价的综合考核定级中被评为 D 级,且处于处罚期内的;
4、投标人需提供最近一次的完税凭证,最近一次的社保凭证;第三方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 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成立的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5、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s://wenshu.court.gov.cn/)未查询出单位及个人行贿情况(须查询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
6、在“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8、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05-08 20:00 至 2024-05-13 20:00
标书售价:招标文件售价8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宋扬
电话:010-88938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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