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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栅渣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栅渣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置标段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8 收藏项目
1.项目简介

1.1项目名称: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城东厂管理中心2024年栅渣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置项目

1.2招标人:南京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1.3招标代理机构:/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2.招标范围及相关要求

2.1招标范围:栅渣及生活垃圾清运处置,详见服务要求

2.2合同估算价(元):296400

2.3最高控制单价(元/吨):475

2.4服务期限(天):365

2.5服务地点:南京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

①投标人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注册资本不低于9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垃圾清运服务等。(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扫描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2)财务要求:投标人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提供近三年2020-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二维码、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财务报表附注)。财务会计报表不得出现保留意见,企业实收资本不得少于60万元,至少两个年度的净利润为正。(上述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

(3)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近1年( 2023年4月至2024年3月)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凭证。(须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且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若高校设计院或军队等事业编制人员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所在单位上级人事组织或编制主管部门出具的人员编制核准证明材料。若省市相关部门有政策允许社保缴费中缴费金额为零或者非到账状态等情况,在提供政策文件的情况下,视同有效)

(4)业绩要求:投标人近3年[2021年5月1日(含)以来]承担过类似业绩。

类似业绩为: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15万元的栅渣或生活垃圾清运处置业绩。(须提供合同作为业绩证明材料,所有材料原件扫描件上传至电子投标文件中,有效日期以投标人提供证明业绩材料的合同签订日期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注:资审业绩与评分业绩不可兼得。

(5)信誉要求:投标人信用等级须达到AA级及以上。(提供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信用报告概述页,江苏省内的投标人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江苏省外的投标人由注册所在地信用主管部门登记备案的信用服务机构或由“江苏省信用服务机构管理系统”登记注册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

(6)信誉承诺: 投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招标人不接受其参加投标:(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书面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

①投标人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②投标人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③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④投标人近1年[2023年5月1日(含)以来]因违法经营和不正当竞争被政府行政主管部门或纪监委处罚。

(7)报价要求:投标人报价低于招标控制费率的65%时,须同时提交能充分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说明及相关依据。如投标人未提交或经评委会评审,不认可投标人提交的报价说明的,一律评定为废标。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3日,上午8:30至11: 00,下午14:00至17 :00(节假日除外)。

4.2招标文件费用: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05-20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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