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36 2、项目名称:省道539偃师东收费站增加交安设施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785,********元 最高限价:********.24元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元) 包最高限价(元)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预留金额(元) 1 偃师政采磋商(2024)0080号 省道539偃师东收费站增加交安设施项目 ********.24 ********.24 是 ********.2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1)项目概况:根据河南交通投****公司****公司下发的《关于做好偃师东收费站开通前准备事项的沟通函》,为保障车辆通行收费站安全、畅通,更好的满足正常使用功能,针对偃师收费站交安设施不完善要求新增加标志、标牌和防护设施等相关内容。本项目共一个标段。(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3)工期:7日历天(4)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5)安全目标:杜绝重伤死亡事故(6)文明工地###市级文明工地(7)扬尘防治目标:做到“七个100%,八个必须” 6、合同履行期限:7日历天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2)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节能环保产品优先采购等政府采购政策。(3)根据豫财办[2020]33号文件要求,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持中标(成交)通知书可向金融机构申请合同融资。详情请登录河南****网(http://************网站飘窗或业务指南窗口了解金融机构提供的融资服务内容。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路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不含临时),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出具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并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4)委托**员工,须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1月以来任意缴纳1个月的真实有效的社保证明;(5)供应商应按照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供应商须按照规定在响应文件中附###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格式见磋商文件); (6)外省企业进豫承揽业务的,成交后须通过“河南###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http://********)”按规定报送企业基本信息。(外省企业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承诺函,承诺函格式自拟)。(7)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8)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资格不合格者,取消其投标资格。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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