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G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第QRGL-1标段项目经理部。由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集中采购中心组织,资金来源为招标人自筹,经请示上级单位同意后,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钢箱梁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路线位于喀什地区境内。是国家公路网规划的47条北南纵线之一(喀纳斯-东兴),也是南疆三地州产业带中重要的连接道路,国道219线疆内段沿新疆西北部边境布设,连接了西北部边境各重要城镇、口岸及兵团团场,并通往西藏边境地区,是重要的国边防战略通道。我部施工标段为国道219线恰热克至叶城公路建设项目第一合同段,线路位于新疆喀什地区莎车县境内,路线起止里程K0+000-K16+000,全长16.51km,大桥457延米/1座、中桥228.06延米/4 座、小桥88.08延米/4座、盖板涵40道。其中包括桥梁桩基88根,预制梁181片(箱梁64片,16mT梁117片),钢箱梁约2万方,全线土石方共计约64万方(路基及台背52 万方、导流坝12万方),防护工程浆砌卵石1.63万方、沥青钢箱梁路面17.36万平方米。2.2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2.3 招标依据:
2.3.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3.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国务院第613号令);
2.3.3《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令第12号);
2.3.4《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管理规定》(中国铁建运管[2021]26号);
2.3.5《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物资采购管理办法》(中国铁建运管[2021] 27号);
2.3.6《中铁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集中采购供应管理办法》([2021]620号)。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营业范围: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1.2生产能力:注册地与生产、经营复合国家标准,具有钢箱梁专业承包资质证书,拥有两条及以上生产线,年生产能力500吨钢材,距离G219公路项目不超过2000公里。
3.1.3财务能力:近三年财务状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 年,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人民币。
3.1.4质量保证能力:投标人已获得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质量能满足招标方施工要求。
3.1.5供货业绩:近三年同类物资供货业绩表(新产品除外)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 年,投标人具有至少2份近三年内国家或铁路重点工程项目的投标物资供货业绩相关证明材料。
3.1.6履约信用:近三年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的年份要求2021年至2023 年,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财产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约记录。
3.1.7其他:此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
3.1.8招标物资需满足招标方技术标准相关要求。
3.1.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申请。
3.1.10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3.1.11不接受招标人及其上级公司近两年合作方警示名录内的厂家或代理商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于2024年05月08日10时00分至2024年05月13日10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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