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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5-08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96,000.00元

采购包1(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

采购包预算金额:1,296,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1,296,000.00元

磋商保证金: 25,9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允许进口

简要需求或要求

品目预算(元)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1-1

C07990000-其他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服务

福清市渔溪镇区污水处理设施及污水管网运营服务项目

1(项)

详见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1,296,000.00

其他未列明行业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服务期3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在投标(响应)时,按照规定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详见附件)的,无需再提交财务状况、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缴纳等证明材料。2、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中标人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中标人承诺事项的真实性。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守信的原则,不得作出虚假承诺,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依法追究相关的法律责任。3、投标人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本承诺函,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应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节能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本项目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05-08 至 2024-05-14 ,(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0: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23:59: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20 09:3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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