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名称:山东烟叶复烤有限公司诸城复烤厂化学品及质检用品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编号:FZC-……
四、……
五、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含税):13.3279万元。投标人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2.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3.招标内容:化学品及质检用品采购项目,详见招标文件。
4.实施地点:诸城复烤厂生产技术中心(诸城站)。
5.供 货 期:合同签订后60工作日内供货完毕。
6.质 保 期:自产品交付且验收合格之日起至少1年(投标人可在此基础上自由竞报)。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提供国家规定税率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等名单的。
7.投标人被列入烟草系统“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存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记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取消中标资格;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禁止转包、分包;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10.1投标人不得和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10.2对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不同单位;存在关联、利害、利益关系的不同公司等投标人均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否则均按无效投标处理。
10.3招标人的任何不具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为招标项目的前期准备或者任何法人及其任何附属机构(单位)不得参加该项目(同一标包)的投标。
11.中标单位不得分包转包。
七、投标人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1.发售时间:2024年05月09日至2024年05月14日,每日上午08:30—11:30,下午13:30—17: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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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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