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项目概况:
本项目地点位于霸州市胜芳镇,分别为东环路和南环路,管廊共长8.99公里。东环路综合管廊工程位于东环路东侧车行道下方,平行道路中心线敷设,起点位于霸扬公路,终点位于与南环路交叉口处,管廊全长约 5.65 公里;南环路综合管廊工程位于南环路南侧车行道下方,平行道路中心线敷设,起点位于与东环路交叉口处,终点位于与胜大路交叉口处,管廊全长约 3.34 公里。本工程主要工作内容为管廊工程,为两舱管廊+雨水管渠布置,包括电力舱、通信舱和雨水管渠。其中包括管线切改、基坑支护工程、结构工程、排水系统、通风系统、消防系统、供配电系统、监控与报警系统。项目合同投资额约:8.06亿元,合同工期:687天,自2024年3月开工,至项目竣工。
2.2招标内容:
本项目胜芳镇东环路和南环路综合管廊设计施工总承包项目(简称:河北霸州管廊项目)所需碎石、黄砂(包件号SSHS-01)1个包件,计划交货期:2024年6月至工程结束。具体招标采购的物资及包件划分详见第五章《物资需求一览表》。
详见招标公告附表1。投标人对所有包件应一包一投,物资税点要求3%。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碎石、黄砂
(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和供应经验的生产商,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投标人必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质量要求:投标物资质量符合或高于国家现行标准;
(3)生产供应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的生产商须具备本项目工程所需产品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符合国家相关发展政策的规定,具有相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符合我国国家规定标准的检测和检验合格的专业生产设备;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须不低于1000万元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2022年、2023年两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附表中必须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同时必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有效的营业执照及注册会计师证书(复印件);若未做第三方审计,可只提供企业近三年财务报表中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扫描件;如投标人成立(注册)时间不足三年的,只需提供成立(注册)以后此条款所要求的相关财务证明材料;须提供纳税信用等级或由当地税务部门提供的2022年-2023年的纳税信用证明。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须提供招标物资同种类或类似规格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不得为同1年)省、部级或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原材料合格检测报告不少于两份;每种物资全指标技术参数性能满足国家和行业最新标准的各项规定。(新成立公司无合格检测报告的,提供证明公司在质量管理方面的实力和能力);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招标物资距开标之日前36个月内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2份,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提供每份合同封面、合同清单页及签字盖章页扫描件,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并提供对应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或相似产品使用单位出具的良好履约情况证明2份;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新成立公司无业绩的情况下,应提供公司发展能力);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无不良供货记录,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未被纳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纳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纳入世行制裁名单;未被纳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供应商投标;投标人未被纳入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与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包件中同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5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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