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信息项目编号:GZWH********A项目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采购第三方通勤车服务项目预算金额:********元最高限价:********元采购需求:标项一标项名称:贵州贵安新区综合保税区企业服务中心采购第三方通勤车服务项目数量:-1预算金额(元):********.00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详见招标文件备注:合同履约期限:本项目服务期为12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算。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其他(/)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供应商###路运输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班车客运)4.一般资格要求:********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合法审计机构出具的2022年(或2023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2024年的银行资信证明”。(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或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2)提供2023年至今连续三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1)供应商须承诺:在“****网站、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2)根据《省发展改革委 省法院 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推进全省公共资源交易领域对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实施信用联合惩戒的通知》黔发改财金(2020)42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或**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现场根据贵州信用联合惩戒平台反馈信息,查询供应商是否属于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如被列入取消其投标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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