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局集团公司洛阳车站现就中国铁路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2024防暑降温用品(药品)采购项目进行公开询价。本项目采购资金已落实,具备采购条件。
二、采购内容
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洛阳车站对下列物资进行公开询价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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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件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 单位 |
估算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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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024年防暑药品套装 |
风油精12毫升1瓶、藿香正气水1盒、清凉油3克2个。 |
套 |
1443 |
藿香正气液不含酒精,所有产品生产日期应为2024年4月以后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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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藿香正气口服液 |
10ml/支 |
盒 |
980 |
近期生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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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仁丹 |
100包/盒 |
盒 |
30 |
近期生产 |
三、相关要求
1.交货地点:洛阳车站指定地点。
2.交货时间:中标后7日内供货,中标方需要做出交货时间承诺。
3.付款方式:不接受预付款条件。供应商须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货到验收合格后依据郑州局集团有限公司相关规定付款。
4.此次报价含运输费,包装费、卸车费、保险费。
四、供应商资质要求:
1.本产品的投标人必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能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且具备询价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提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代理协议,授权书或代理协议需经被代理单位(授权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须有明确的代理期限、代理产品范围,须提供被代理单位法人代表联系方式以备核验,且代理期限在有效期内;代理协议应明确由被代理单位(生产商)负责售后服务及质量责任保证,并提供被代理企业的营业执照以及其他资质文件。投标人开标现场必须提供上述资料原件备查。
2.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在铁路上无发生较大的质量问题,无发生安全隐患。
3.生产厂家在原铁道部或中国铁路总公司、各集团公司信用评价,或抽样检验,或招投标,或物资供应中无不良记录(须附声明)。
4.由于产品设计缺陷、产品质量等产品本身原因造成物品或人身伤害以及影响安全、生产等方面的损失,按规定追究中标单位责任,并由中标单位赔偿经济损失。同类物资应提供同一厂家产品。
5.投标人信誉良好,不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投标产品应符合现场相关要求,无不良运行记录且未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通报期内。不存在国铁集团(原铁道部)、集团公司(原郑州铁路局)信用评价,或物资供应中因不良问题被限制投标的情况。
6.投标人需提供招标产品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型式备案证书,产品交货时需携带产品检测报告及合格证。
7.投标人必须具有涵盖本项目采购药品目录,省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药品经营许可证》。
8.投标人需提供近防暑降温套盒3年内国有大中型企业的中标通知书及合同证明文件。
9.药品套装使用纸盒包装,包装上应标明:藿香正气液、风油精、清凉油三种药品品名、规格、生产单位名称,还应注明经销商名称、地址、联系方式、药品经营许可证编号。外包装为硬质纸箱,每箱不超过100套,适应运输、装卸、防潮、防雨、防震等需要,确保物资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在对供应商供应物资验收过程中,应严格按技术标准及物资相关规定进行验收、抽检,对验收、抽检不合格的物资,供应商应在及时提供合格产品的基础上,须对原供产品全部召回,并承担因退货造成的运费、耽误工期等损失。
10.藿香正气液(不含酒精)技术标准应符合《中国药典》2015年版第一部,风油精技术标准应符合《中药成方制剂》第九册编号:WS3-B-1708-94-2004,清凉油技术标准应符合《中药成方制剂》第一册编号:WS3-B-0144-89。
11.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五、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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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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