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二次)已由漳州台商投资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以漳台行审经【2024】68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漳州台商投资区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区财政统筹,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项目。本项目已具备施工条件,现采用简易抽取办法确定承包单位。
2.项目概况
2.1 工程建设地点:漳州台商投资区东美村;
2.2 工程建设规模: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东美村362台区#05杆至#14杆的0.4kV低压线路影响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改造建设,现将东美村362台区#05杆至#14杆的0.4kV低压线路下地缆化等。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50764元;
2.3 发包范围和内容:
(1)发包范围: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具体详见发包人所提供的施工图纸、有关设计更改通知、工程量清单或工程预算审核书及编制说明;
(2)发包内容:
漳州市东美历史文化街区整治提升电力迁改工程施工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2.4 工程预算造价及其组成: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人民币750764元;
(1)本项目下浮率:
下浮率(K)在报名截止后现场抽取,K的取值区间为8%到12%(含8%,不含12%),按百分数表示的K值小数点后保留2位;
(2)发包价及其组成和计算方法:
发包价=(预算审核价-暂列金)x(1-K)+暂列金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5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我省或我市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电力行业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质量合格标准,且通过工程项目当地电力主管部门验收并送电。
2.7 发包人其他要求:
①签订合同时间:承包单位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7日历天内领取,并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与发包人签订合同。②本工程招标代理费的支付详见招标代理合同约定。
3.承包单位资格要求
3.1. 本发包项目要求承包单位应当为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②并具备电力监管机构核发的五级及以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资质,且为漳州台商投资区小规模工程入库施工单位名录库中的企业。
因本地区企业库中同时具备①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不低于三级的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或不低于三级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资质的企业不足,现同时向社会征集符合资质要求的施工单位。请有意向的单位,于抽取时间前在线递交响应文件并附上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明文件。抽取时分两轮进行:第一轮先从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施工单位中抽取2家,第二轮从第一轮抽取出的单位和本地企业库中符合资质要求并递交响应文件的单位中抽出承包单位。
4.
报名参选时间:2024年5月8日至2024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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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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