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全机综合能源热管理虚拟集成验证条件-通用支持设备及软件、通讯与接口设备
主要技术要求:设备主要包括分布式计算环境、分布式计算激励器、大视景显示环境、视频数据接口、数据交换和传输接口等。交货地点:中国航空工业集团公司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交货期:合同签字生效后3个月内交货(含完成最终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独立的法人机构,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同等法律效力证明文件。(提供证书复印件)
(2)投标人具备有效的ISO9001质量认证或GJB9001质量认证;(提供证书复印件)
(3)投标人具备有效的三级及以上保密资格认证证书。(提供证书复印件)
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财务要求
(1)投标人为企业的,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附注)。23年审计结果未出的,提供(2020年-2022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提供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附注)。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须提供近三年(2021年-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表。23年财务状况表未出的,提供(2020年-2022年度)的财务状况表。
(3)投标人的成立时间不足3年的,企业单位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会计附注);事业单位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1年的,对应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3.3业绩要求
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1月1日至今有类似项目的实施经验(需包含P1.25级别以上LED屏幕和大屏幕控制软硬件设备),并提供业绩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以合同及技术协议复印件(至少提供合同名称及标的内容,签订时间或生效时间,双方名称及盖章页内容)为准。
3.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应通过“信用中国”查询本单位在该网站的信用信息,并将全套信用报告附于投标文件中。如果投标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本次投标将被否决。
注:若投标人在上述平台无法查询到企业信息,亦需要提供上述平台无查询结果的查询截图,同时提供未被国家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2)经查实,若投标人被航空工业集团及招标人列入“供应商黑名单”名录的,将否决其投标。
3.5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为线上线下同时开标项目,若经电子招标平台的检测,投标人之间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出现MAC地址相同的情况,不接受投标人任何解释,视为串标,将严格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进行处理。
(2)招标设备产地应为中国大陆关税区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发售时间:2024年5月7日9:00起至2024年5月14日16:00止,每天(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时至下午16时(北京时间,下同)。
4.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31日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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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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