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联合装置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采购招标人为抚顺石化公司,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种类及规模: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6.07吨
使用功能:见《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联合装置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招标技术方案》
技术标准:见《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联合装置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招标技术方案》
质量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联合装置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招标技术方案》
服务要求:见《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联合装置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招标技术方案》及《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烷基苯联合装置用高转化率脱氢催化剂安全环保要求》
交货地点:按买方要求送货到抚顺石化公司洗化厂现场
交货期:合同签订完成后,按买方生产要求供货
付款方式:货到验收合格,买方使用合格后,挂账次月支付总货款90%,其中60%现款支付,付款隔四个月支付40%余款。根据收款方书面接收汇票申请,财务部可支付银行汇票或商业汇票,承兑期不短于五个月。总货款剩余10%为质保金,自买方标定合格之日起计算,待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质保期以双方签订的技术协议为准)。
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对每吨脱氢催化剂报价格式:购买铂金的费用×铂金单耗+加工费。其中购买铂金的费用为预估价,具体结算价以买卖双方对《铂金采购订货确认函》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公章)当天起的第三个工作日(含盖章当天,遇到节假日自动顺延)为基准日,基准日当天铂金加权平均价+代理费。
专用合同条款要求:经合同买卖双方或合同约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确认卖方货物质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立即停止使用卖方产品,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支付违约金,如给买方造成损失的,卖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赔付给买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如中标人的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需要先进行试用,如试用不合格则重新招标。
投标人需提供投标产品的质检报告,证明投标产品铂含量≥0.15%。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供应商(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和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单位名称、注册资金、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姓名、营业范围等信息截图)。经销商须具有经营许可资质和其经销产品制造商的委托授权经销证明。一个制造商只允许授权一个经销商参与本次投标。
2、产品未在抚顺石化公司有成功业绩的投标人,必须提供在国内烷烃脱氢装置的使用供货合同(原件或原件扫描件)、以及对应的一份使用(或试用)合格的总结。总结中须有产品名称、品种、规格、数量、控制指标、使用过程、使用效果、使用结论(催化剂转化率、选择性和使用寿命)、用户名称、用户公章、用户单位的有效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各项信息必须可以进行确认。在抚顺石化公司有应用业绩的只提供采购合同即可。
3、除央企及其所属单位之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股东、主要人员相同的或存在管理、控股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须提供天眼查www.tianyancha.com中股东和主要人员信息截图)
4、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行为;未被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及抚顺石化公司列入黑名单。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供应商管理-查询管理-信息查询中显示供应商状态为“暂停”、“取消”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在中国石油能源一号网-综合查询-供应商查询-操作-查看-准入产品信息-产品状态中,显示本项目标的物的物资分类码为“暂停”、“取消准入”的供货商不具有投标资格。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2024年05月07日17时至2024年05月12日18时,(请登录)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为200元人民币,请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确认自身资格条件是否满足要求,售后不退,应自负其责。
5.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网上开标):2024年05月28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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