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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视频指挥系统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05月20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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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1、项目编号:偃政采磋商-2024-47 | |||||||||||
| 2、项目名称: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视频指挥系统项目 | |||||||||||
|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 |||||||||||
| 4、预算金额:410,000.00元 | |||||||||||
| 最高限价:410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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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5.1采购内容:洛阳市公安局偃师分局视频指挥系统项目,采购70台4G执法记录仪和30台5G执法记录仪、偃师区视频指挥系统建设及24个月的维保服务; 5.2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5.4供货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历天内安装完毕,及24个月的维保服务;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行业相关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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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同供货期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2.1本项目支持中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支持不发达、少数民族地区的企业,促进自主创新产业发展,支持脱贫攻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3.1供应商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须提供营业执照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3.2根据洛财购[2021]11号文件规定,供应商在竞标时,按照规定提供《洛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承诺函》(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采购人有权在签订合同前要求成交供应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核实成交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3.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竞标; 注:本次采购实行资格后审,以上所有资料在开标时均须在响应文件中附原件扫描件并加盖单位公章,资格审查不合格的响应文件将按无效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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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获取采购文件 | |||||||||||
| 1.时间:2024年05月08日 至 2024年05月1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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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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