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项目名称:福建邮政2024-2026年度工程造价结算审计服务项目
2、 采购编号:ZXWT-2024-129
3、 项目概述:本项目拟采购各市分公司投资总额在2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以及集团公司委托的工程项目造价结算审计服务,服务期限三年,总预算为168万元。费用由各建设单位出资,并按每次送审造价金额及项目的合同类别按相应计费方式据实结算。
4、 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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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咨询项目名称 |
工作内容 |
服务期限 |
总预算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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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工程结算审核 |
依据结算资料审计工程结算 |
三年 |
168万元 |
拟入围四家工程造价咨询机构,并备选三家。入围供应商将顺序使用,每年进行后评估(综合评价)工作,不符合要求(综合评分在70分以下)的供应商将终止合同,由备选单位依次替补。 |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磋商,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的结(预)算审核咨询费用参照《福建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指导价》(闽招协〔2021〕32号)计算的基本费,以“浮动部分+固定部分”方式。投标人须对浮动部分进行费率报价,费率报价不得超过2.18‰,也不得为0,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5、 供应商资格条件:
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经营活动无重大违法记录,且具备履行本项目所必需设备、专业技术及服务能力的法人。须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备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载明有与本项目相关的经营项目(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3)供应商须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或者开户(基本存款账户)许可证复印件(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中任一月份的税收凭据复印件。若是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5)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六个月(不含递交截止时间的当月)任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或者提供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应证明文件。
(6)供应商须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7)供应商须提供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行贿犯罪记录的书面声明。
(8)在“信用中国”上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及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有效期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在“信用中国”网站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网页打印件(网页打印件须自本项目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从上述网站中打印)。
(9)供应商廉洁自律承诺书。
(10)承诺与声明。
(11)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1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应答或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采购项目应答。
(13)特定条件: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全国一级造价师证(土建专业)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证(土建专业),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
(14)本项目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注:供应商须按照“第四部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响应将被否决。
6、 采购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响应者,请于2024年5月7日至2024年5月14日,每日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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