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地铁起重机及高空作业维保项目(2024-2027),招标人为无锡地铁运营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招标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将进行资格后审。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资金来源:已落实。2.1.2项目估算:1865203.56元。2.1.3服务期限:该项目服务周期暂定为2024年7月1号至2027年6月30号(以项目进场时间为准,周期3年)。其中S1线部分作业于2026年12月31日结束。具体开工工期以招标人指令为准,招标人有权对计划进行调整,中标人应遵照执行。2.2招标范围:无锡地铁起重机及高空作业维保项目(2024-2027),具体要求详见用户需求书。2.3本招标工程共分1个标段,采用资格后审。2.4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 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证书有效。(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2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包括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或起重机械安装(含修理),且证书有效。(须提供证书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提供2022年度财务会计报表,财务会计报表应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如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要求年份,则提供自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须提供完整的财务会计报表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4企业业绩要求: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五年整期内(2019年5月6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至少有一项单笔合同金额≥75万元的起重机生产制造或维保的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证明材料:①业绩:须提供(合同协议书+验收报告)或(合同协议书+业主证明盖章件);②验收报告或业主证明:需明确反映完成时间、投标人名称(需合同签署单位出具);③业绩时间:以提供的业主证明或验收报告所载时间为准。仅在2019年5月6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期间的项目业绩被认可。3.5信誉要求: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没有隐瞒,虚假,伪造等弄虚作假行为;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须出具相应承诺书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视为不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按无效标处理)3.6项目负责人要求:投标人须设置项目负责人1名,为投标人正式员工。(须提供项目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扫描件及由社保机构出具的在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近3个月(2024年1月-2024年3月)的社保交费记录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3.7形式要求:(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也不接受备选方案投标。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须于2024年5月6日下午17时00分至2024年5月11日下午17时00分(北京时间),(请登录)下载招标文件。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必须于2024年5月31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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