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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日期:2024-05-06 收藏项目
(请登录)受互助土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均简称“采购人”)委托,拟对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潜在的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起达公招(货物)2024-095

采购项目名称

青藏高原生态屏障区东部湟水流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互助县山水林田湖草沙(林地资源保护与修复)森林质量提升项目(第二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包44:537070.98元

资金来源

中央重点生态保护修复治理资金

项目分包个数

1个包

各包要求

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各包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经信用中国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条件:

包44: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林木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经营许可证》或《林草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及《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公告发布时间

2024年05月06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

2024年05月07日至05月11日,每天上午00:00-12:00,下午12:00-23:59(午休、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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