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樟树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招标人为樟树市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现状勘测、初步设计(实施方案)及预算编制面向社会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招标工程规模:规划建设面积2万亩,总投资约6000万元,本次招标项目设计费约86万元。
2.2招标范围:樟树市2024年度统筹整合资金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勘测设计.初步设计(实施方案)、施工图设计、预算编制及施工期间至质保期间的相关服务等.
2.3标段划分:划分为1个标段。
2.4招标控制价:控制价费率为1.44%
2.5设计服务期限:2024年5月20日至2024年 7月10日前完成测量、初步设计,并提交初步设计成果送审稿;7月20日前完成初步设计方案,设计总工期为6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和江西省相关水利行业工程设计规范及【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GB/T 30600-2022)等相关要求。
2.7预算成果要求:为合理控制项目造价,在预算评审过程中审核误差超过送审金额的10%的项目。项目建设单位不得支付任务预算编制费;审核误差超过送审金额的15%的项目,由项目建设单位报行业主主管部门对该预算编制单位实施禁用或列入黑名单等失信惩戒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勘察设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土地规划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测绘级丙及以上资质。
3.3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4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水利相关工程专业中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
3.5法定代表人证书原件及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居民身份证原件。
3.6保证金缴费凭证。
3.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资格审查内容)。
3.8投标单位需提供在“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结果并加盖单位公章,查询结果(信用信息报告)记录截图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有效,未按要求提供查询结果或经查询被“失信中国”网站列入失信主体的,不得参与交易活动。
4.资格审查办法
4.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对每个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资格审查办法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内容。
4.2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资格条件且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 月 日前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为:2024年 月 日9时3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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