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检测试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3-WJTYZX-W1121)
我单位拟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组织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检测试剂采购项目采购,根据军队采购管理相关规定,现将项目情况予以公示。
一、项目名称: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2023-WJTYZX-W1121
三、项目概况:
本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检测试剂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内容及项目预算单价详见附件,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检测试剂采购项目;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检测试剂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
(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
(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
(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
(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在军队采购网(www.plap.mil.cn)军队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
(八)本项目特定资格:
1、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境内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1)投标供应商若为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2)投标供应商若不是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家须具备《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证明文件、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2、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进口医疗器械,须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供应商须具备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所投产品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或医疗器械备案证明文件)。
3、若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不属于医疗器械,须提供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产品分类界定的通知网站截图及网址链接。
(九)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申领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05月10日,每日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00(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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