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峰区东区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已由庆阳市西峰区发展和改革局以区发改发〔2024〕59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申请政府专项债券、环保专项资金及自筹,招标人为庆阳市西峰城区供热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西峰区东区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西峰区东区热源厂锅炉超低排放改造项目设计、施工、采购(EPC)总承包。
2.2 建设地点:西峰区东区热源厂内。
2.3 工程规模:对东区热源厂3台70MW链条燃煤锅炉(1、2、3号锅炉)环保设施进行超低排放改造,主要对现有锅炉的脱硝、脱硫、除尘系统及相关烟风、电控、在线监测等系统进行改造,改造后烟气排放标准应满足超低排放要求:烟尘≤10mg/Nm3、S02≤35mg/Nm3、NOx≤50mg/Nm3。
2.4计划工期: 100 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 2024 年 6 月 10 日
计划竣工日期: 2024 年 9 月 18 日
2.5招标范围:(1)设计:工艺路径设计、技术方案编制、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现场技术支持及驻场服务、设计阶段和施工阶段的竣工验收配合服务相关的深化设计及所有设计的后续服务等。
(2)采购:脱硝系统、除尘系统、脱硫系统、烟风系统、空压系统、电控系统等设备的采购、安装、调试及技术培训等。
(3)施工(锅炉环保提标技术改造):达到并满足环保提标改造排放指标的要求。
(4)改造后的锅炉及环保系统满足超低排放要求,且稳定运行不少于2个供热季,采购类设备须达到三年质保期。
(5)项目验收交付:须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本次超低排放指标,且不得降低原锅炉能效指标,验收时需提供由权威机构出具的《锅炉能效测试报告》。
2.6标段划分: /
2.7招标控制价: 3480.99 万元 。
2.8质量要求:合格。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申请人须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备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甲级或市政行业热力工程专业甲级及以上设计资质。(设计资质类别及级别),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工程总承包能力。
3.2申请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有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承诺书。
设计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暖通空调)执业资格。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
安全生产负责人的资格要求: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安全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其他人员须提供岗位证书。
3.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投标,获取招标文件由牵头人办理。
(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单位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标段投标活动。
(4)联合体牵头人由施工企业承担。
(5)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应当出具授权委托书,授权牵头方的一人作为代理人,办理投标事宜,授权书由联合体各成员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法定代表人章并加盖公章。
3.4投标人的施工现场管理机构人员没有被甘肃省建筑市场监督管理与诚信信息系统锁定的。
3.5投标人须提供《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诚信承诺书》。
4.资格预审方法
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资格预审文件获取时间:2024年 5 月 3 日0时0分至2024年 5 月 7 日23时59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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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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