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 项目实施地点:六安市裕安区境内
四、 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六安市裕安区灌区管理中心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六安市裕安区
六、项目类型:工程类
七、招标方式:竞争性磋商
八、项目概况、投资规模:裕安区灌区管理中心工程管理水平提升与基层单位能力建设补助资金项目,位于六安市裕安区境内,该工程项目包括包含土方工程、砼及钢筋砼工程、其他零星维修工程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本项目最高限价:268933.27元。
九、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十、计划工期:20日历天
十一、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法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项目经理(建造师)要求: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以上资质,并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B级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参与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非中小企业不得参与)。
十二、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
十三、标段数:1个
十四、公告发布时间:2024年4月30日
十五、项目开标时间:2024年5月10日09时00分
十六、(请登录)
十七、磋商文件获取及费用支付方式:
(1)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5月10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磋商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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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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