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项目编号:2024-WS181项目名称:清洗吸污车采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项目类型:货物类预算金额:233万元采购需求:清洗吸污车,3辆。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合法性及诚信要求:(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投标人为企业的,提供营业执照有效复印件;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社会团体的,提供有效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提供有效的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材料复印件;其他投标人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提供有效的相应具体证照复印件。(2)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的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书;注:“重大违法记录”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罚款金额达到20万元及以上)等行政处罚。重大违法记录****局限于招标文件指定的信****网站,投标人须根据自身情况如实作出承诺)。2.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前6个月任一月份(不含开标日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或提供资格承诺函(格式见投标文件范本),如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在投标(响应)文件中可无需再提供或2022年度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截止至本项目开标当日前6个月任一月份(不含开标日当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供应商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不得作虚假承诺。供应商承诺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中标,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声明。4.投标车辆属工信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中的车型,并提供工信部汽车公告页截图。(含产品公告、产品公告所附的技术参数表)5.公正性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书)。6.廉洁承诺:投标人须签署廉洁承诺,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提供书面承诺书)。7.投标人未出现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经营异常名录”中(提供书面声明书)。8.本项目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1)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仅限于投标人通过“****网站、中****网(********)以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等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2)截止时点:查询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点前三年内的信用信息。(3)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开标当日由**在评标现场****网页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4)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①查询结果显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包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其资格审查不合格。②****网站原因导致查无投标人信息的,不认定投标人资格审查不合格;评审结束后,通过其他渠道发现投标人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不认定为资格审查错误。③投标人无需提供信用信息查询结果。若投标人自行提供查询结果的,仍以**查询结果为准。9.投标人须承诺:①截至开标之日止,在中****网(https://********/)公布(裁判文书的公布时间以中****网载明的提交时间为准)的裁判文书中,近三年内无因投标人违反或不恰当履行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项目的合同被判决解除合同或承担违约责任”。②截至开标之日止,近三年内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网(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如果投标人对上述承诺事项进行虚假承诺,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中标资格,若已签订项目合同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10.投标人代表应提供身份证有效复印件(正反面均需复印),投标人代表若不是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应同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的授权书原件。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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