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49.5146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6.0485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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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品目号预算 |
允许进口 |
合同包预算 |
合同包最高限价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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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福安市晓阳镇岭下村外坑自然村农村道路安全防护项目 |
1项 |
495146 |
否 |
495146 |
460485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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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中小型、微型企业:适用合同包1。(2)监狱企业:适用合同包1。(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适用合同包1。(4)信用记录:适用合同包1,按照下列规定执行:①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分别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并打印相应的信用记录(以下简称:“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应为其通过上述网站获取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原始页面的打印件(或截图)。②查询结果的审查:A.由磋商小组通过上述网站查询并打印供 应商信用记录(以下简称:“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B.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与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不一致的,以磋商小组的查询结果为准。C.因上述网站原因导致磋商小组无法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的(磋商小组应将通过上述网站查询供 应商信用记录时的原始页面打印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以供应商提供的查询结果为准。D.查询结果存在供应商应被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相关信息的,其资格审查不合格。(5)其他政策: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专项证明材料: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并同时具备《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的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未提供的按无效响应处理。注:因政策性原因导致证书过期未延续的、视同有效的,还须提供政策性文件或网页截图。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1、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2、供应商为监狱企业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材料,但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可不提供以上第1点材料,但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首次响应文件格式》附件。 4、本项目为工程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1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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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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