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
2、项目地点:淮北市濉溪县
3、施工总承包单位:皖创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规模:本项目原厂区围墙内用地为53398㎡(合80.09亩),本次新增用地25257.69㎡(合37.88亩),全部建成后用地规模达78655.69㎡(117.95亩),项目总规模10万m³/d,全厂尾水外排6万m³/d,其余尾水经消毒后直接回用,回用量4万m³/d,构成如下:
(1)提标改造工程:设计规模6万m³/d,现状一二期工程二沉池出水汇合进入中间提升泵房,后统一提升进入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2#臭氧发生系统,尾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
(2)扩建工程:设计规模4万m³/d(含化工废水预处理1.5万m3/d,土建按1.5万m3/d规模实施,设备按0.75万m3/d,分期安装)。主体工艺采用粗格栅及进水泵房+细格栅曝气沉砂池+水解酸化池+改良型生化池+高效沉淀池+反硝化滤池+2#臭氧发生系统,尾水进入中水回用水池,其中化工废水经芬顿氧化+水解酸化后接入主体工程生化系统进行进一步处理。
(3)配套建设鼓风机房、供配电工程及室外总体等。
5、招标范围:濉溪第二污水处理厂扩建、提标及中水回用项目道路、室外雨污水给水回水及消防、室外电缆沟工程,详见图纸及招标工程量清单。
6、工期:3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
1、资格要求: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时提供相关材料)。
1.2 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劳务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1.3 项目负责人具有市政工程或公路工程二级建造师证书,并具有安全B证。
2、业绩要求:
近三年内具有一项合同金额不低于200万的类似工程业绩(需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需要看到关键信息)。
3、信誉要求:
3.1 没有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2 没有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 不存在法律法规或投标人须知前规定的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以上报价人资格要求不满足的不予参加此次项目报价。
1、领取时间:2024年4月30日下午16:00至2024年5月7日下午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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