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对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智慧能碳系统项目充电桩采购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供应商前来应选,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智慧能碳系统项目建设单位为湖南金拓能源有限公司;成交供应商与建设单位指定的主体签订供货合同。
1.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
1.1 项目名称: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智慧能碳系统项目充电桩充电桩采购。
1.2 实施地点: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内。
1.3 项目概况:
本工程为湖南省商业技师学院充电桩项目,施工内容包括含配电房一台充电桩电源柜(约200kW),停车场一台充电桩分配电箱,车场设置6个充电车位:5台14kW交流桩(双枪)、1台120kW直流桩(双枪)。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和设计施工图。
1.4 资金来源:自筹。
1.5 比选范围及采购清单:
(1)负责6台充电桩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采购、施工、安装。负责6台充电桩配电系统、照明系统等采购、施工、安装(含充电桩基础)。充电桩含5台14kW交流桩(双枪)、1台120kW直流桩(双枪)及所有充电桩的基础;照明设备为LED射灯一组(预估,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
(2)成交供应商负责建筑材料到施工地点的全部运输,包括装卸及现场搬运等;负责建筑材料在施工地点的保管,直至项目验收合格。
1.6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15个日历日内全部安装并验收完成。
1.7 质量标准:卖方交付的产品应符合国家标准,质保期为自验收合格之日起24个月,卖方负责在质保期内对产品进行免费售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维修、更换等 。
2.资格要求:
2.1 应选人为充电桩的生产制造企业或设备的生产制造企业授权的代理商(提供项目或区域代理授权文件),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或企业单位,且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2.2 应选人近3年内(以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 36 个月内为有效)1个类似充电桩采购业绩。类似业绩证明资料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有效时间以合同中甲方签订时间为准。
2.3 本次比选不接受联合体应选;
2.4 无其他明文禁止参与应选的记录;
2.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应选。
3.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4.比选文件获取
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应选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24年5月6日 14时 3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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