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18548.38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1.根据资产评估报告,经营权转让价格(资产出让最低限价)为:¥18548.3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肆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
2.项目所在地区:广东省汕尾市
3.经营权转让范围:水域养殖经营权(海域养殖15年期、鱼塭养殖30年期),其中海域养殖合计1,440.60亩;鱼塭养殖位于4个行政镇/区/村,分别是海丰县大湖镇东海湾地界、海丰县大湖镇高螺村地界、新德村和石牌社区,数量合计为6,454.43亩。
4.附加要求:为保障水域养殖的可持续性及周边生态环境,投标人在中标后,必须承担在大湖镇开展高标准鱼塭及配套设施、1000亩红树林营造、生物多样性研学配套设施和生物多样性展示馆等项目建设。内容如下(最终建设规模以企业备案或政府核准为准):
项目建设内容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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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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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标准鱼塭及配套设施 |
清淤、塘基加固、引水管道建设、鱼塭水面综合平台(体验中心、监测平台)、蚝壳资源化利用中心、东溪(螺河)出海口清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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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生物多样性研学配套设施 |
生态观鸟台、水上拓展设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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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红树林生态修复 |
营造1000亩红树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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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生物多样性展示馆 |
生物多样性展示、教育、研学于一体的综合体 |
注:若中标人未按要求进行建设,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中标人承担。
5.经营权价格支付
经营权受让人应在经营权转让合同签署后30个工作日内向政府方提供的账号全额经营权转让价格人民币:¥18548.38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捌仟伍佰肆拾捌万叁仟捌佰元整),最终以中标价格为准。逾期未付款的,应从到期应付之日起至付款项之日止,以未支付的经营权转让价款为基数,按照支付日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5年期以上LPR计息,按照单利计息。
合同履行期限:30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投标人资格声明函》)(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5:0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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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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