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576万元
最高限价:576万元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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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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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 |
菏泽市挥发性有机物及臭氧监管能力建设项目 |
1 |
根据《深入打好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和柴油货车污染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行动计划》等要求,深入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储存、转移和输送、生产工艺过程、设备与管线组件泄漏,以及敞开液面逸散等生产环节,对石化、焦化、印刷包装等涉VOCs重点行业开展监督帮扶,利用技术力量开展溯源排查,提升监管能力,实现有效监管,从而降低臭氧污染。菏泽市生态环境局拟采购设备,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576 |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政府采购项目,执行政府采购政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须具备:①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完成本项目的能力;②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④“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或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次采购活动;⑤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⑥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4年4月27日 8 时 30 分至 2024 年 5月7日 17 时 30 分,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下午 12:00 至 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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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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