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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心洲街道洲岛红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江心洲街道洲岛红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4-04-30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江心洲街道洲岛红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93.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2482806.25元

采购需求:

江心洲街道洲岛红园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改造

合同履行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9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非预留份额的采购项目或采购包,执行价格扣除优惠政策,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成交标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条件:供应商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经理须具有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且安全生产考核B证在有效期内,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响应单位一致(提供有效的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经理社保要求:供应商提供社保机构出具的2024年3月供应商为项目负责人缴纳的社保缴费证明(含分公司或分支机构社保缴纳记录)【加盖社保公章或具有可验证的二维码(或验证码)】。(如果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编制,请提供该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证明)。以上证明资料需要供应商自行编制至应答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项目负责人未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以及未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9:00-11:3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售价:10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05-16 14: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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