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项目名称: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综合执法局2024年违规户外广告和零星违建拆除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采购预算:人民币49万元
6、最高限价:人民币49万元(本项目采用折扣率报价,具体以劳务服务内容据实结算,且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49万元,各单项最高限价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7、服务内容:对高新区辖区内违法建筑,违法设置的广告、店招等进行拆除及拆除物的清理清运。防违控违等违法行为的巡查制止及节假日劳务用工服务、综合应急保障任务劳务服务等。(具体服务内容及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否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天,“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本项目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其他未列明行业”(供应商提供的服务应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承接,供应商需提供相应中小企业声明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17时30分至2024年05月11日09时00分止。
四、响应文件提交:1、截止时间:2024年05月11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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