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述:根据镇江邮政业务发展需要,需采购2024-2025年度扬中市、丹阳市分公司寄递业务社区团购外包服务。
3、招标内容:本项目分为2个分包,本次采购的为分包2:
分包2:扬中市分公司寄递业务社区团购业务外包。投标人负责安排人员在中心仓干线车辆凌晨至扬中网格仓后,需要对装载商品进行卸车、核对、粗分品类等,再根据每条线路中自提点的商品订单进行细分、核对、装袋等,线路司机根据自提点进行派送、签收、反馈等。配送员一般每日配送一次。商品主要涵盖了水果蔬菜、肉禽蛋奶、米面粮油、日用百货等全品类精选商品,采用“今日下单+明日自提”的落地配操作模式,所有商品今日下单,次日即可到自提点提货。服务内容涵盖仓储、分拣、司机、仓管、车辆、物料、驾驶员意外险等。合同期一年,具体合同开始日期以招标为准。预计全年业务量约372万单,预算199.81万元,项目设置阶梯单价最高限价,落档结算,投标人基于限价报综合折扣,折扣不得超过100%,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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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量区间 |
单价最高限价(元/单) |
全年预估业务量(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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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2万件(不含)/月 |
0.5400 |
268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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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万件(含)/月及以上 |
0.5296 |
1040000 |
4、中标原则: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分并计算投标人得分,根据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投标人排名建议,每个分包由排名第一位的投标人中标,排名第二位的投标人为备选供应商。每个投标人最多中标1个分包,如投标人同时在多个分包中均有中标资格时,优先分配预算较大的分包,其它分包按照排名顺序由未取得中标资格的投标人中标。
5、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的国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2)投标人须能够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6%)(须提供证明材料或承诺书)。
3)投标人须具备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能力,能够满足本次项目招标文件中提出的相关重要技术要求和服务标准(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4)投标人参加采购活动近三年内(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自成立时间起)无重大事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查询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核实信息为准)。
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地址:http://www.creditchina.gov.cn/(提供承诺书,采购人将进行核实,以采购人在信用中国网站核实信息为准)。
6)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采购活动(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7)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8)本项目不接受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江苏省分公司、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镇江市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限制范围内的投标人投标(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且不得分包、转包(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书,格式见资格审查承诺书)。
注:本次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按照“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6、购买/发放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5月1日-2024年5月8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招标文件每个分包每份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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