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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山市公铁联运无水港至316省道里坞连接线工程一期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江山市公铁联运无水港至316省道里坞连接线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江发改投设[2024]64号文批准建设,施工图设计已由江山市交通运输局批准,项目业主为江山市开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地方政府统筹解决,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江山市开新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概况

项目规模及主要内容:项目路线全长约9.54公里,共4座桥梁。主线墩贺线至316省道段长约 7.19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起点至路口段长约4.84公里,路基宽度30米,设计时速80公里/小时,路口至终点段长约2.35 公里,路基宽度 21.5米,设计速度60公里/小时;支线一无水港支线长约0.44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21.5米,设计时速60公里/小时;支线二荷塘支线长约1.91公里,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路基宽度30米,设计时速 80公里/小时。

本次招标为本项目一期工程,范围包括:主线K1+030-K2+900路段,路线长1.87km,路基宽度30.0m,支线-全线,路线长0.44km。路基宽度21.5m,路线总长2.31km。

本次招标预算为 8270.0932 万元。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为1个施工标段,主要内容包括一期工程全线的路基、路面、涵洞、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绿化、雨污分流工程、管线及相关预埋配套设施等附属工程的施工完成及缺陷责任期的缺陷修复。具体详细见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3计划工期:15个月(其中主线桩号K1+030-K1+489.732路段及支线一全线(合计建设里程0.9km)12个月内完成),缺陷责任期 24 个月。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同类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一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Http://glxy.mot.gov.cn)”中的公路工程施工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4.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500000元整。根据浙江省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浙江省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以投标截止日有效的信用等级为准),公路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专业: 公路工程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结果(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为 AA 级的投标人,可免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专户信息如下: 

账  号:按系统随机分配账号。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否则后果自负)。

二、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业务办理”--“缴纳保证金”模块: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缴纳方式之二(联保资金支付):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0570-8757610。

缴纳方式之三(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衢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监管办及交易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软件公司联系电话:4009980000。浙江省投标保证金数字保函业务系统,客服热线:400-153-8889(每天8:00-17:30)。保证金室,咨询联系电话:0570-8757613。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的,保函出具机构收到《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通知单》后5个工作日内将投标保证金担保赔偿款汇入市监管办投标保证金专户。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4年5月23日9 时 30 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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