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筑发改投资(2023)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贵阳智慧停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立体停车楼,配套服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1364.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68.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96.07平方米;建筑高度49.55米,地下4层、地上10层;新建机械停车位367个,其中,地上停车库机械停车位245个,地下停车库机械停车位12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图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4816.85万元,本次招标预算价约12723574.00元。招标范围: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不含土建及消防施工部分(但包含土建及消防等施工配合服务),主要为该项目的机械车位及与其相关的电控系统、升降系统、监控系统、管理软件等。包括全自动立体停车楼设备的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制造、测试、安装、运输、调试、验收、保险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施工类别须含安装、改造、维修)资质;(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须含安装、改造、维修)复印件(扫描件)和所代理机械停车设备制造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05月01日至2024年05月21日(请登录)下载
本招标项目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机械式停车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已由贵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筑发改投资(2023)164号批准建设,招标人贵阳智慧停车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项目业主),建设资金来自 其他 ,项目出资比例为 其他: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概况: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立体停车楼,配套服务用房及相关配套设施,总建筑面积11364.68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7068.61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4296.07平方米;建筑高度49.55米,地下4层、地上10层;新建机械停车位367个,其中,地上停车库机械停车位245个,地下停车库机械停车位122个。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图工程、建筑工程、设备及安装工程等。项目总投资14816.85万元,本次招标预算价约12723574.00元。招标范围:花溪区清溪路智慧停车场建设项目全自动立体停车设备的采购及安装,不含土建及消防施工部分(但包含土建及消防等施工配合服务),主要为该项目的机械车位及与其相关的电控系统、升降系统、监控系统、管理软件等。包括全自动立体停车楼设备的设计(二次深化设计)、制造、测试、安装、运输、调试、验收、保险等。(具体要求详见技术参数要求、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项目要求申请人具备(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2)投标人若为制造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施工类别须含安装、改造、维修)资质;(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施工类别须含安装、改造、维修)复印件(扫描件)和所代理机械停车设备制造生产厂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许可项目为起重机械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为机械式停车设备)或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3.2项目负责人资格:项目负责人须具备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各申请人均可就上述标段提出投标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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