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235,000.00元,其中废弃物回收、转运、贮存和处理的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3900元/吨。(分期结算)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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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采购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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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佛山市2024年度农药包装废弃物及农膜回收、转运、贮存及处理服务项目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235,000.00 |
¥235,000.00 |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响应)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扫描件。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截止日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或2023年度财务状况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若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扫描件。
4)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按投标(响应)文件格式填写《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照投标(报价)函相关承诺格式内容。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根据财库〔2022〕3号文,“较大数额罚款”认定为200万元以上的罚款,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有关部门明确规定相关领域“较大数额罚款”标准高于200万元的,从其规定)
2、供应商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其他服务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 5 月 6 日至2024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 08:30 至 12:00 ,下午 14:00 至 17:3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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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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