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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2027年标识标牌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印刷服务入围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根据招投标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关于2024年—2027年标识标牌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印刷服务入围采购项目”已获批准,现已具备招标条件。(请登录)受恒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格和能力的投标人参与投标,择优选定合格的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服务工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恒丰银行昆明分行关于2024年—2027年标识标牌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印刷服务入围采购项目

2.2项目编号:HEKNNZ0G2024030006。

2.3资金来源:企业自筹,已落实。

2.4报价形式及合同方式:本项目为入围采购,报价形式为服务报价清单报价,合同方式为入围框架合同。

2.5招标范围:为做好恒丰银行品牌形象建设,配合分行相关营销及宣传活动开展,分行拟招标入围6家识标牌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印刷服务供应商,为恒丰银行昆明分行范围内常用标识标牌及宣传物料的设计制作及印刷的全过程业务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展板、横幅、亚克力标牌、易拉宝、宣传折页等物料的设计印刷,审核通过后在指定地点进行安装及拆除,对分行提供的物料进行印刷、包装及配送服务,配合分行进行广告宣传、营销宣传等服务,保障宣传活动顺利开展。投标人要充分熟悉了解采购方的需求和性质,并能及时、高质量、高效率的完成采购方安排的设计制作及安装任务,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且验收合格,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

2.6合同履行期限: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2.7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包含异地机构详见昆明分行辖内网点),具体以招标人书面订单通知为准。

2.8质量要求:物料制作质量符合分行需要,质量达到国家相关行业标准且验收合格。

2.9入围单位数量:本项目入围6家单位,招标人不承诺在合同履行期限内授予入围单位实际采购订单、不承诺授予的采购数量、总金额。在招标文件获取阶段参加本项目投标人不足7家或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不足7家的,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活动。

2.10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2.11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部门或其他行政机关颁发的可以合法开展业务的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2.1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查询栏中查询的信息记录不得为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且未被移出、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且未被移出等不良情况(查询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止,查询结果以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并将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

3.2.2投标人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报表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自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资金存款证明。(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3.1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税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税务局税收通用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税务局出具纳税情况的相关证明),依法免税的,应提供依法免税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3.2投标人须提供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前十二个月内(费款所属时期)任意3个月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投标人成立不足3个月的,提供自成立至今的社会保险费缴款书或银行电子缴税(费)凭证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有效的缴款证明),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提供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投标人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或书面声明(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未被国家或地方政府行业主管、监督部门(或其授权机构)纳入惩戒对象名单。(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6投标人自成立至今承接过的印刷品服务相关项目,并有良好的工作业绩和履约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7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并出具相关书面承诺。(格式自拟,提供原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9日(以公告时间为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请登录)获取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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