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24-JYCIEX-F3013
项目名称:某单位长春市管道租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6.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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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序号 |
服务名称 |
服务要求 |
服务地点 |
交付时间/服务期限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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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单位长春市管道租赁项目 |
根据管道资源市场考察结果,拟对长春联络站光缆线路施工所需管道资源进行租赁,路由走向为:朝阳区全程约11.2公里(具体路由电话联系) |
吉林省长春市朝阳区 |
正式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服务周期自施工开始之日起36个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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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报价供应商应当对所投包内所有服务内容进行唯一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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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正式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交付(服务周期自施工开始之日起36个月)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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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具有企(事)业法人资格(有行业特殊情况的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法人分支机构,会计师、律师等非法人组织,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法人除外);(二)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军队单位;成立三年以上的非外资(含港澳台)独资或控股企业;(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能力、质量保证体系和固定的生产经营、服务场地;(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六)参加军队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200万元以上)等重大违法记录;(七)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采购暂停名单处罚范围内或军队采购失信名单禁入处罚期和处罚范围内,以及未被“信用中国”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处罚期内)。(八)投标企业应当具备服务履约的能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 至 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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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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