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焚烧炉滤袋袋笼及维保项目 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营销中心。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项目最高限价为6,800,000元。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范围:东江环保各运营公司焚烧线设备中,需要使用到种类、数量不同的布袋和袋笼,各运营公司的规模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用户需求书。采购预算为:680万元人民币。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提供证明文件)。【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投标的,应具备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授权多个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或该法人与其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同时参加本项目,均视为同一投标人投标,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的,除招标文件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且投标文件有明确区分所有备选投标方案的外,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2.业绩须同时满足下述要求:①合同签订时间:须在2021年01月0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前。②合同供货内容:PTFE布袋+有机硅袋笼或(PPS+PTFE)布袋+有机硅袋笼或其他PTFE系列滤袋+有机硅袋笼。③合同规模:自2021年01月01日起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投标人三年用户合同总金额(危废处置行业+冶炼行业)滤袋+袋笼三年合同金额总计超过500万元(提供证明文件:合同、发票或其他佐证能证明该金额的任何数据或资料)。 ④投标人自2021年01月01日至今,须同时具有(危废处置行业+冶炼行业)PTFE布袋及袋笼配套合同各三个以上。即:危废行业滤袋+袋笼不少于3个业绩;冶炼行业滤袋+袋笼也不少于3个业绩。(具体以签订的合同为准,提供明确的证明文件复印件或合同关键页(含签订合同双方的单位名称、合同项目名称、签订合同双方的落款盖章、签订日期的关键页)。 注: A、危废处置行业的范围是工业危险废物焚烧炉、医废焚烧炉、水泥窑焚烧炉焚烧、处置。 B、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供货合同及与供货合同对应的《发票明细表》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供货合同须提供包含货物名称、金额、签订时间等的关键页及签字盖章页;《发票明细表》作为业绩证明材料,须包含发票代码、发票号码、开票日期、商品名称、单位、数量、金额,该表可由公司税务会计在税控机中导出)。 C、其他PTFE系列滤袋指:丙纶、涤纶、亚克力、PPS、芳纶、P84聚酰亚胺、PTFE七种基布材料产品。 D、与同一个单位不同时间签订的的多个合同,视为多个业绩。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4年04月30日17:00 -- 2024年05月15日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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