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算金额(万元):417.61
最高限价(万元):417.61
采购需求:2024年医用设备采购,具体采购内容详见公告附件及招标文件第六章《招标内容及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标段1: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标段2: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标段3: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标段4: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标段5:签订合同30天内完成到货、现场安装与调试、培训,验收合格后交付使用。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2、3、4、5:无。;(1)普洱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设备采购(第四批)一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2)普洱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设备采购(第四批)二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3)普洱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设备采购(第四批)三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4)普洱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设备采购(第四批)四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5)普洱市中医医院2024年医用设备采购(第四批)五标段:小微企业价格扣除优惠比例:10%;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标项1、2、3、4、5】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投标人若为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制造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扫描件)。3.2投标人如果是代理商或经销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备案,所投产品制造商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投标人如果是制造商,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制造商工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的,不做此要求)、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及附件。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须覆盖所投第二、三类医疗器械(扫描件加盖公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39号《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的规定,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产品必须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要求提供,其他不在《医疗器械分类目录》内的不作强行要求)。3.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4-04-29 00:00至2024-05-09 23:59,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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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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