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招标信息 > 沭阳县公园路17号楼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沭阳县公园路17号楼维修加固工程竞争性谈判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沭阳县公园路17号楼维修加固工程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三)最高限价:280327.20元,高于此限价作无效标处理

(四)采购需求:外墙面乳胶漆铲除以及出新,内外墙损坏部分修复、加固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六)本项目 □ 是 ☑ 否接受联合体。

(七)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二、合格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1.投标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须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具备有效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以上资质及特种工程(结构补强)专业承包资质;

2.供应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选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建筑工程专业),本人必须具有住建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得转包、分包。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三、评标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合理低价法推荐一至三个有排列顺序的合格的中标候选人,采购人根据谈判小组提出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报名时间)

(一)谈判文件提供时间:2024年04月30日至2024年05月07日

(二)材料费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手机:15801679990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sy@zbytb.com

请注册或升级为及以上会员,查看招投标方式
来源:项目来源
会员登录

商务vip 6800/年 更多优惠

客服电话:010-88938205

  • 发布公告:发布专线--135 2255 3979
  • 找回密码:找回专线--135 2255 6159
联系客服

客服电话:15801679990

招投标项目咨询:微信扫码,咨询陈思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