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药学部小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 采购与招标网权威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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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药学部小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4-04-30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浙江省人民医院毕节医院药学部小型设备采购项目(二次)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16.72万元)

5.最高限价:人民币壹拾陆万柒仟贰佰元整(¥16.72万元)

6.采购需求:药学部小型设备采购项目(详见附件3)

7.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后10日历日内。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合法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或2023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若至开标截止之日成立时间未满1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3年至开标截止之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1.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须提供承诺函,格式自拟);

1.6诚信资格要求:对列入失信惩戒对象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下载的信用信息报告(时间以报告生成日期为准);对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投标,提供公告发布当日至开标前一天任一时间,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记录截图;

1.7 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法人授权委托人参加投标的必须有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明性文件);

1.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非联合体承诺(格式自拟)

1.9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加盖公章装订在《响应文件》中);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2.1供应商若为生产厂家需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供应商若为代理商的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备案证明材料。(经营范围覆盖所投标服务内容)。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4 年 5  月 6  日至  2024 年  5 月 10  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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