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1,050,000.0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医用液氧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1,0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2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西安市胸科医院医用液氧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3.1、供应商在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上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磋商;
3.2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并出示被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3供应商若为医用液氧生产厂家的,提供供应商的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再)注册批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供应商若为医用液氧代理商,提供其所代理医用液氧产品生产厂家的的医用液氧《药品生产许可证》和《药品(再)注册批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压力容器充装许可证》,和代理商自身的《药品经营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
3.4供应商配送产品时,需具有《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品运输许可证》,供应商委托其他单位配送的,除提供承运单位的上述许可证外,还应提供委托运输协议复印件
3.5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6本项目在西安市胸科医院的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投资开办的或相关企业担任高管、独立董事等重大利益关系职务的相关供应商,不得参与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05月06日至2024年05月10日,每天上午08:00:00至12:00:00,下午12:00:00至18:00: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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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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