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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施工招标公告
日期:2024-04-29 收藏项目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已由福建省水利厅以闽水审批[2023]201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上级补助及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政和县闽江上游防洪工程建设管理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南平市政和县;

2.2 工程规模:涉及石屯镇共2个堤段,建设防洪堤总长5.004公里;新建穿堤排水箱涵4座、排水管5处、灌溉管2处;

2.3 产业类型:第二产业;

2.4 招标范围和内容:闽江建溪流域防洪提升工程政和县护田至西津段(石屯镇)施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施工图、工程预算审核书、答疑纪要及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

2.5 最高控制价:86949051元,其中不可竞争金额6472024元(含暂列金4140000元,暂估价0元及其他项(安全生产措施费)1943353元、(施工现场标准化建设工程)388671元);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质量要求:本项目工程质量须达到《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质量检验与评定规程》(SL176-2007)及国家现行其它施工验收标准;

2.8 工期要求:总工期73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水利水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B证)和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业绩【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含)的前十年内承担过类似的工程业绩】。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4 本招标项目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4月29日17时至2024年5月21日08时(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5月21日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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