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背景
为建设张掖二中2023年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听力广播系统采购项目,我公司对相关设备及服务进行采购。
1.2 采购预估金额272.00万元(含税)。
1.3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的项目名称、采购内容、交付地点及服务期具体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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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涉及的主要评估产品品类 |
项目名称 |
采购内容 |
交付地点 |
供货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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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CP01720系统集成服务 |
张掖二中2023年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听力广播系统设备采购 |
包含网上巡查系统、IP广播系统、无线屏蔽系统、电子时钟系统、电源系统、监控室建设、考务室主会场,以及整体相关设备及服务采购 |
甘肃省张掖市 |
(设备部分)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交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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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掖二中2023年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听力广播系统服务采购 |
1.5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限价详见如下附表。参选人参选报价高于最高参选限价的,其参选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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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名称 |
不含税限价(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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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张掖二中2023年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听力广播系统设备采购 |
209.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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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张掖二中2023年标准化考场视频监控系统、听力广播系统服务采购 |
33.02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提供有效的行政管理部门登记的主体资格证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投标人能够为本项目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须满足下列两个条件之一:
a.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材料(证明材料不限于一般纳税人申请表或网站截图);
b.提供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承诺函。
2.1.4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代理商投标的,须提供所投标产品的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同时投标人须提供所有设备售后服务承诺。
注:授权函必须为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授权函,同一品牌、规格型号的产品仅能授权一个代理商参加,若同时有多个代理商参加,或代理商和生产厂家同时参加,将同时被否决投标。
2.1.5对于需要提供进网许可证的设备(数据终端设备),应提供设备进网许可证的截图。
2.1.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以非联合体申明为准)
2.1.7本项目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以承诺书加盖单位公章为准)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在最近三年内(自2021年5月22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在最近五年内(自2019年5月22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及处理结果,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品类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同一标包或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涉及多个产品的,投标人及其任一投标产品品类涉及相关禁止采购处理结果的,该标包或招标项目应适用相关的禁止采购处理措施;
(17)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注:须提供承诺函及“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国裁判文书网”、“信用中国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相关截图。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4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
2.5评价检测:/。
2.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2024年4月30日9时00分至2024年5月7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22日15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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