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受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的委托,对中信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迁址装修、消防工程进行公开招标。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中信银行哈尔滨动力支行迁址装修、消防工程
2、项目编号:ZZ41
3、项目概况: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哈尔滨动力支行迁址装修,新址租赁面积为630平方米,网点位于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松海路100号
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5日
5、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6、招标范围:装饰工程、电气工程、弱电工程、给排水工程、采暖通风工程、消防工程,同时在施工中,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及说明,以及材料要求进行施工,施工过程中留存材料合格证明等材料;具体装修材料等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和说明,详见招标文件。
7、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8、项目预算:1,690,995.74元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以及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其以上资质或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承诺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项目负责人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近3个月(2024年01月至2024年03月)本企业为其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项目经理不得为离退休人员)。
7、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的通知(黑建规[2023]2 号)文件规定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
8、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有1份与金融企业相关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施工业绩(或类似项目描述)。
9、按照《关于建立建设领域欠薪企业网上通报机制的通知》文件规定,如投标人被列入欠薪企业名单被通报,且未整改完成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10、投标人在与中信银行合作过程中,没有重大合同违约、泄露中信银行商业机密或技术秘密等事件。
11、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200万元以上)罚款等行政处罚。
12、投标人投标期间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依据“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查询。
13、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shixin/)公布的结果为准)。
1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主体名单(以投标截止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
15、投标人企业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没有行贿犯罪记录(“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依据“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
16、最近三年内(2021年4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未因违约或违法行为被中信银行取消投标资格,且没有被清理退出中信银行供应商库的记录。如果被列入中信银行禁用/退库投标人名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提供加盖公章的承诺函);招标报名结束后中信银行对报名供应商审查过程中,如发现供应商法人、出资人、股东、高管等企业管理人员存在被执行人、关联被执行人、失信信息、关联失信信息等失信行为的,根据存在的失信行为将可能取消其投标资格(以在“中信金控电子招采系统”报名信息登记时反馈结果以及评标委员会评审为准);
17、投标人应保证完全遵守招标人有关安全保密条例,并保守招标人的商业机密;
18、存在以下任何情形的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1)投标人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直接或者间接对其他候选供应商的持股比例合计达到20%(不含)以上;
(2)投标人之间直接或者间接同被第三方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比例合计均达到20%(不含)以上(其中,国家控股的供应商之间不因为其同受国家控股而具有关联关系);
(3)投标人之间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一为同一人;
(4)投标人的直接或间接持股20%(不含)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担任其他候选供应商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5)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系;
19、参加投标活动的投标人代表必须是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企业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投标代表必须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参加所需招标投标活动。投标人不得委派其他人以授权委托代理人的名义代替投标项目负责人投标,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2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1、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4年04月30日09时00分到2024年05月09日16时30分(双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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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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